236 | 梅州市 | 大埔縣 | 高陂鎮(zhèn)五家輋村坑口坪村 | X2GD202109230078 | 梅州市大埔縣高陂鎮(zhèn)五家輋村坑口坪村民小組連某非法占用約5畝基本農田,建設別墅、蘭亭、圍墻、門樓等,造成耕地大量損壞。當地政府視而不見,群眾告而不理。 | 經調查核實,信訪反映的位置位于大埔縣高陂鎮(zhèn)五家輋村坑口坪,該房屋于2019年底建成,建設主體為連某杰、連某維、連某東、連某倫四兄弟利用五間老橫屋改建而成,房屋占地面積264.94平方米,門坪占地面積419.16平方米,房屋和門坪均為建設用地,位于門坪下方綠化小廣場面積617.29平方米,地類為水田,實際占用水田面積0.93畝,因此信訪反映的連某占用約5畝基本農田的情況不屬實。另外,修筑了一條進村的硬底化道路,路面寬度約5米。根據《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規(guī)定,私人建房屬于未作規(guī)定的建設項目,不納入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管理,無需辦理相關環(huán)保的審批手續(xù)。 針對信訪反映“當地政府視而不見,群眾告而不理”的問題,經查,2021年6月3日,高陂鎮(zhèn)會同縣自然資源局進行實地測繪,但因聯系不到戶主,無法進入進行測繪,之后多次前往,戶主均不在家。因此,信訪反映“當地政府視而不見,群眾告而不理”的問題不屬實。 | 經調查組研判,高陂鎮(zhèn)人民政府現場對戶主發(fā)出《整改通知書》,要求戶主限期對占用部分耕地的綠化廣場上的建筑物進行拆除并復耕。為方便村民出行,硬底化道路寬度低于8米,可視為農村道路,按原地類管理。至目前,該占用部分耕地的建筑物已拆除并完成了地塊復耕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