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審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教師〔2017〕6號)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和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經(jīng)縣認定工作小組再次審核材料,現(xiàn)將申報登記人員審核后的任教年限、物證材料、目前參加社會養(yǎng)老保險情況、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等情況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從2017年5月18日至24日,在公示期限內(nèi),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各鎮(zhèn)人民政府或縣級認定工作小組反映,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來信請寄:大埔縣教育局人事股 郵編:514299
來電電話:0753-5526451
附:1、大埔縣原民辦教師人員登記公示
大埔縣原民辦代課教師認定工作小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