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縣各道路貨物運輸經(jīng)營者:
根據(jù)《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我局決定對截止2019年4月30日逾期超過180天未進(jìn)行年度審驗的營運車輛依法辦理《道路運輸證》的注銷手續(xù)(具體車輛名單詳見附件),請涉及的經(jīng)營者在2019年5月31日前持相關(guān)年審資料到大埔縣交通運輸局辦理審驗手續(xù),逾期未辦理,我局將依法對其《道路運輸證》予以注銷。
附:大埔縣逾期未年審車輛一覽表(至2019年5月31日止)
特此通告。
大埔縣交通運輸局
2019年05月8日